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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 星期四

2015年書單:《往事不曾離去(Past Imperfect)》

Image via goodreads
“In my defence I can only say that her past, too, like mine, like everyone's in fact, was a locked box. Occasionally we allow people a peep, but generally only at the top level. The darker streams of our memories we negotiate alone.” ― Julian Fellowes, Past Imperfect



我只能如此辯解:她的往事和我一樣,也和天下人一樣,同是一口緊鎖的箱子。偶爾,我們會開箱,准許別人一窺其內,但也只准看最上層。至於那些更黝暗的記憶渠澗,人們只能容許自己隻身溯溪。-《往事不曾離去》第12


《往事不曾離去(Past Imperfect)》
出版社:新經典文化
作者: 朱利安‧費羅斯(Julian Fellowes
譯者:宋瑛堂
評分:85/100

自去年十一月初翻閱《往事不曾離去(Past Imperfect)》一個章節後,我就一直擱在書架上,心裡明白,這是本需要心靈沉靜時細細閱讀的好書。直到這三天,我才把整本書看完。闔上書本的那一瞬間,心中滿是讚嘆。相見恨晚。巴不得背下篇篇是佳句的整本書!(這點得歸功於編譯的文筆,我有在網路上搜尋到片段的英文原文,就沒有中文譯筆來得震撼…)

很久沒有讀一本書讀到哭。真的,熱淚盈眶,就是這麼感動!作為2015年的第一本書,未嘗不是個好兆頭?



「因為他老是一副憤怒青年的樣子。以我的經驗來看,年輕時脾氣不好的人,以後不是把自己氣炸了,消失不見,就是功成名就。當我聽說他搬進倫敦,我就知道他會賺翻天。」往事不曾離去》第199


Lee Pace as Joe in Halt and Catch Fire


閱讀本書的同時,正好看完美劇Halt and Catch Fire第一季(電腦狂人,或譯奔騰年代,急火攻芯)。劇中的男主角JoeLee Pace飾演,俊俏、迷人、膽識過人、無比聰明,同時卻也謊話連篇,非常的自我中心,一言以蔽之,就是有張俊俏臉蛋的王八蛋。自私且manipulative的性格,和《往事不曾離去》中的男主角德米安‧巴克斯特簡直是同卵雙生。雖然Lee Pace是美國人,(但他有張常被誤認為是英國帥哥的魅惑臉孔),若《往事不曾離去》是部電影,男主角非他莫屬(這跟Lee Pace最近暫時擠下Chris Hemsworth成為我心頭歡南巴萬的私心無關)


評斷人格,向來不是我拿手的事,我對人的初面印象幾乎是次次看走眼。然而,人性使然,多年之後,我才逼自己承認這個弱點。年輕時﹐我自以為天賦絕佳﹐能憑直覺分善惡、辨良莠﹐能趨聖避俗。但德米安‧巴克斯特是看人高手,他一眼即看穿我好欺負。-《往事不曾離去》第33

本書的另一個男主角是「我」(是的,本書的口吻是自傳式的第一人稱匿名老頭的回憶錄),我一直拿捏不定這位「我」的閱讀形象:年輕的「我」像Tom Hiddleston,年老時的「我」又像Martin Freeman,而當「我」發現德米安竟和「我」心儀已久的女孩交往時,那心懷不滿與妒忌的「我」,又有Richard Armitage的影子…自始至終,讀者都不知道「我」的名字,卻只能透過「我」去了解往日那群年輕人的情懷與糾葛。說老實話,德米安若是一匹野狼,「我」亦是隻老狐狸,因為「我」在講述故事的同時,「揶揄批判感嘆」的負情緒,和「溫馨緬懷慈悲」的正能量,比例是二比一。這也不能怪「我」,因為「我」簡直是恨透了德米安。


單論劇情,非常一直線,就是場鄉土劇。真正讓人讚嘆的是「我」在說故事的手法。德米安和「我」都是1960年代末期的劍橋大學學生,德米安透過「我」的引進而進入上流社會的交際圈,參加晚宴、舞會、各式各樣的交誼聚會。男孩女孩們負責吃喝玩樂,交朋友搞曖昧。家長們負責挑女婿媳婦,攀親攀戚。德米安和眾多女孩們牽扯不清,吻過一個又一個,睡了一個又一個,踩過每個女孩碎了一地的心…在一場令眾人驚駭難堪的晚宴過後,德米安瀟灑離去,他成了網路鉅富,財產多到可以買下一個國家。光陰荏苒,他胰臟癌末期,瀕死之際,他終於打破四十年的沉默,聯繫上「我」,給了「我」一張名單,委託「我」一個任務:尋找他的私生子(女),讓他/她繼承遺產…找出誰才是當年偷偷生下德米安小孩的女子…

「他逼你走回頭路,比較過去和現在的生活。你被迫回憶十九歲時的志向,而四十年前的你,哪曉得人生的道理?而現在,你必須正視當年大家的志向,回首那些個濃妝豔抹的傻女孩,那些個自負的同夥年輕人。你受德米安之託,必須見證那些人的歷程,見證你的個人歷程。人走到最後,進入老年,只要是稍微有頭腦的人,必定要面對不如願的事。現在逼你挖掘不如願的事太早了,你一旦挖下去,越挖越怨,想修正當年的錯也太遲──或者說幾乎太遲了。更嘔的是,你怨得太早,還有許多年可活的你,下半輩子只有怨到死。想破壞生活,德米安應該破壞他自己的,不應該找你。」-《往事不曾離去》第172

本書描述的是一個generation(一個時代,以及屬於那個時代的人們)的興衰榮敗,氛圍和《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有些類似。表面看來,同樣都是窮小子想要進入上流社會,愛上貴族女孩未果,於是窮小子力爭上游,成為新富,富甲一方,叱吒商場…同時,筆觸亦有《純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的批判、緬懷和傷感…溫暖中有股冷流直竄背脊,這是三本著作給我的共通感受。

本書的目次分別如下。()當中的簡短描述是我為了方便記憶角色時作的筆記,多半是她們四十年後的描述,也給大家參考,有些微劇透:

·         德米安
·         露西(和丈夫的財務狀況不算理想,但還算過得去。年輕時是「我」最好的朋友。喜歡德米安卻從未告訴「我」。)
·         黛葛瑪(身材嬌小。流亡海外的公主。家道中落。老公有錢,但常常言語霸凌她。)
·         席琳娜(貴族世家[不是牛排館]。「我」的單戀對象。和德米安交往過。)
·         喬安娜(離婚。毒癮身亡。前夫是設計師轉房地產,投資有成。[關於年輕時的描述我沒特別留意…])
·         泰莉(美國富二代。)
·         康蒂達(席琳娜的表妹。年幼失去雙親,繼母待她非常苛刻。婚姻美滿,可惜丈夫於911意外逝世。)
·         葡萄牙假期與其後二三事

第一目是「我」和德米安的重逢。最後一目是慘忍且瘋狂的「葡萄牙晚宴」真相(最終促使大家徹底分道揚鑣),還有德米安的喪禮。其餘皆以女孩們的名字來分類,其中有五位是德米安認為「有可能的」孩子母親,而第六位席琳娜曾是「我」和德米安愛過的女子,是個關鍵角色。德米安唯一孩子的生母是誰?葡萄牙的那場晚宴,究竟發生了什麼天大的代誌?在此不劇透,這本書值得細細品味挖掘謎底,和「我」一起走完一場回憶與修補之旅。結局雖有遺憾,卻也接近皆大歡喜。這本書,適合閒暇午後,適合懷想青春,曾體會過單戀,曾因細故而與舊友有嫌隙、甚至老死不相往來的讀者,閱讀此書時應該會更有感觸(就是在說自己…呵呵…)。強烈推薦給各位!

我心目中的席琳娜(Serena)形象比較接近Emily Blunt,或者介於
Keira Knightley和Emily Blunt之間,那種淡漠卻不失甜美的氣質。



-國鳳 Jan.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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