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鳳 June 10, 2015 按:
在這篇Four theories about the location of the American Hogwarts in Fantastic Beasts裡看到這張圖,就借來擺在這篇「黑心湖」的介紹文囉。
Image via Entertainment Weekly
另起爐灶的第一篇就是說明部落格的名稱為何改成「黑心湖」。
無名小站吹熄燈號,左思右想,我決定將「The Sentimentalist 濫情者」搬到痞客邦後,就關閉該部落格(或停止更新)。其實2011夏天自UC Davis畢業後就甚少發表新文章,踏入社會後,鬥志早被磨光,夢想換了再換,總感覺世界的現況擺明就是一千個人只有一個人能把真正的夢想當飯吃。創作的靈感逐漸被柴米油鹽取代。每每想把自己的作家魂找回來,翻箱倒櫃後,又因為俗事煩心而作罷。「濫情者」逐漸荒蕪,如同青春只能回憶。那個曾經自信滿滿認為自己要靠書寫過一生的自己,亦因為一時茫然失措,迷失在嗔癡庸碌的人海中。
「濫情者」象徵我高中大學還有初入社會前兩年的青春。即將跨越25門檻,前幾年還很積極地將文章一一存檔在電腦內,近幾年,隨想隨寫,疏於備份,於是這回奇摩終止無名的服務才會讓我如此惶惑。惶的是不曉得龐大的文章數量該何去何從,惑,則是懷疑自己。既然已非昔日那個文采斐然的自己,是否還有保留部落格、甚至是繼續書寫的必要?
「濫情者」遷移後,可以留作紀念。總有一天當部落格全數走入歷史,我也能跟著瀟灑豁達。但不是現在。
於是另起爐灶的念頭於某天早上悄然造訪。而既然要新開幕,我連格子的名字都要換。回想當初會用「濫情者」來命名自己的奇摩家族和無名部落格,是因為當時正瘋讀作家胡晴舫的著作(現在依然如此),彼時的男友送了一本「濫情者」給我(新新聞出版的舊版),既然一時也想不到該如何命名自己的格子,就以啟蒙我走上創作這條多變歷程的書來命名吧(非常隨性!)。
這回命名「黑心湖」也是個隨性的選擇。當我想要開新格子的時候,第一篇回顧的舊文就是「黑心湖」這篇短文創作,對自己兩年前的文筆感到非常驚艷。剛好最近重讀哈利波特英文版的小說,第一集哈利初見霍格華茲,就是乘著小船搖曳於黑湖上 - 群山環繞、星空閃爍,高聳的城堡既嚴肅又貼近。那又驚又喜,既忐忑又迫不及待的心情,如同我初次感受閱讀與書寫的喜悅,那般單純。
人生已過三分之一。我的作家夢依然塵封在某處,我亦無投身文創界的野心。但期許自己能繼續書寫,繼續想像,繼續耕耘自己的文筆。各位舊雨新知,共勉之。
-國鳳 Sept. 3, 2013
以下是短篇黑心湖的全文。
───────分隔線───────
黑心湖。(國鳳 寫於 2010/12/24 08:10am )
她每次感到傷心的時候就會旁若無人似地摳起指甲。堆積在指甲縫隙裡的污垢就像她腦袋裡那團剪不斷理還亂的思緒。顆粒是瑣碎,黏膩是負面,怎麼摳也摳不乾淨。像是有股拓荒的執念,要把指甲刮成透明,要一毫米接著一毫米,往接縫處挖掘。緩慢且無意識地,直至與血肉剝離。
她在樹叢間屏息等待。
別人的獵物是飛禽走獸,是於蒼穹翱翔的鷹,是遊走湖畔的羊群,是跳躍於枝幹間的飛鼠,她的野心卻比他人大上許多。
誰知道呢?平靜且柔和的外表底下,藏著的卻是一顆輕輕揉擰就會咳出褐色膿血的黑心。無波無痕的心湖底下,是從未見過陽光的幽謐。那無人知曉的深淵裡,有奇形怪狀的巨大水藻,糾結彼此的身軀,相互壓制,只為搶奪陽光的稀有和青睞。魚蝦盲目地在水藻構成的迷宮裡逃竄,無處可逃、更無家可歸。永恆的黑暗裡,永遠有未知的生物在屏息等待。狩獵與被狩獵,皆得提心吊膽。
是該來一場風暴的時候了。
不遠處,身穿白色斗篷的女孩正手握短刃、小心翼翼地逼近草叢裡的一窩野兔。晌午的陽光透過樹葉的間隙,一點一點地灑在印有樹蔭的白色斗篷上。
她舉起十分鐘前就架好的弓箭。她瞄準她。真奇妙呵,方才的緊張和哀傷像是瞬間被陽光曬乾似的消失殆盡,僅剩滿腔沸騰的仇恨,要把水底所有的魚蝦爛泥全翻滾上岸。
她的嘴角揚起了一抹微笑。微笑弧度裡,載有釋然,也有憐憫,卻沒有後悔的位置。小船決定翻覆,和水藻一同迷失。
她鬆開手。
箭飛快地穿過了女孩的咽喉,倒下的瞬間,嚇跑了那窩白兔。鮮血很快地將草地染成暗紅色的湖水,湖水裡,有糾纏到快要窒息的水藻,還有條無家可歸的小船。
船上載滿了太多口是心非的謊,就算不起滔天大浪也要沉沒。翻覆之際,魚蝦口耳相傳的也只能是她努力醞釀淚水的眼睛。無心喔無心。無辜的謊話一字一句化作浮萍,在湖面漂浮。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卻心如止水,但誰也看不出來,眼底那一灘碧綠的湖水底下,黏膩污穢的泥濘裡,卻有她嫌棄太過沉重而掩埋的良心。她逐漸習慣戴著面具,搖著槳擺過一個又一個的渡口,虛偽儼然已是天性,她從自己身上證明,乖巧和惡毒原來可以一體兩面。
喔,船即將沉沒。
越是隨和,越是婉約,越能四兩撥千金。無情時最是妖艷。無心時所出口的情愛詩章亦最悅耳。
朝敵手放箭的那一刻起,即讓率直的良知葬在終年不見天日又臭氣熏天的泥巴裡。
無須坦白交出黑心,也能誠懇動人。
看到你說「既然已非昔日那個文采斐然的自己,是否還有保留部落格、甚至是繼續書寫的必要?」,我真誠的認為還是照寫不誤阿。至少「文字」能比照片更能保存「當下」的自己的想法、思考。
回覆刪除也許過了20年後,blog依然建在時,我再翻看過去跌跌撞撞的自己,也別有一番滋味了。(就像我之前翻自己國高中到大學斷斷續續寫得一些日記,我整個哈哈大笑到不行,原來我也有中二、也有許多奇奇怪怪多愁善感的時候阿XD)